首页中国共产党新闻强国社区论坛政务通博客微博育儿宝E政播客SNS人民电视|群众路线网人大政协工会妇联科协 设为首页|网站地图

人民网首页 新闻专题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数据库2019两会调查中国人大60周年纪念专题

中医药法草案三审: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2016年12月19日13:41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打印网摘纠错商城分享推荐      字号

人民网北京12月19日电 (李楠楠)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起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中医药法草案在本次会议上提交第三次审议。三审稿中对中药材种植、中医养生保健和少数民族医疗机构和医师队伍建设方面增加了新的规定。

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和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有的常委会委员建议对属于国家秘密的传统中药处方组成和生产工艺实行特殊保护。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以下规定:一是,“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二是,“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三是,“国家对属于国家秘密的传统中药处方组成和生产工艺实行特殊保护。”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出,近年来我国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业发展迅速,总体适应人民群众对健康服务的需求,同时也存在标准缺失、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建议在草案中增加发展和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规定。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国家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标准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和社会公众建议根据中医药特点合理确定其医疗服务价格,以解决目前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不平衡的问题。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定价格管理权限,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成本和专业技术价值。”

加强少数民族医疗机构和医师队伍建设

有些常委会委员建议增加有关少数民族医药的专门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的扶持力度。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规定,国家“加强少数民族医疗机构和医师队伍建设”。同时,明确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本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促进本地方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办法。

(责编:刘茸)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