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25日电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关于深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艾斯海提?克里木拜委员建议,应当对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大幅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数量。
“据我们调查,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都普遍反映一般性转移支付偏紧。大家都知道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行政成本高,财政自给能力弱,供养人数多,工资福利较低,贫困面比较大。报告上总体来看一般性转移支付是大幅度增加的,但是具体到某一个地区、某一个具体问题上讲,一般性转移支付还是偏紧、比较少,建议大幅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数量。”他表示。
车光铁委员建议,进一步加强中央和省对民族落后地区义务教育投入的支出责任。多年来,义务教育投入主要以基层县级统筹为主,且在县级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一般都很大,特别是对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吃饭”型财政民族地区来讲,谋划长远、城乡统筹、培育特色、双语教育等难度较大。
对此,他认为,应当考虑各地经济发展差异实际,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适当予以政策倾斜,由中央和省有针对性地多承担一些支出责任,给予地方更多义务教育资金补助支持,有效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梁胜利委员从调研经验出发,指出在西部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几乎每到一个地方、每一次下去”,都有反映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存在国家有关部门与地方政府相互推诿。项目建设资金不到位,停工成了半拉子工程,他建议,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中要进一步明确这方面的内容。
卫留成委员认为,中央转移支付政策对少数民族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和一些核心保护区地方,需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托底。
罗亮权委员也表示,在黔东南地区,近几年由于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比较多,且专项支出下来后安排配套资金政策也越来越大,配套的数额也不断增大,占用了大量的新增财力,也给民族地区本来就困难的财政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他建议,应当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对保工资、保运转较为困难的县市,在安排财力性转移支付的时候给予倾斜;并加大对一般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减少专项支付力度;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时重点向民族贫困地区倾斜,并在专项补助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切块补助到地县,交由地方自主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