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25日电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
沈跃跃副委员长在审议中表示,报告从12个方面系统地、全面地介绍了整改落实情况,建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督抽查,加强对一些典型案件的查处,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特别是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保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并加强相关宣传。
陈竺副委员长认为,反馈报告较为全面地展示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整改措施,表明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态度,但食品安全监管仍然任重道远,应当坚持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为落实“四个最严”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他还特别指出,不赞同某些地方,尤其是一些医药重镇,将食药监机构与其他部门合并的做法,认为这违反了改革的客观规律。
任茂东委员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第11、49、123条规定,依法尽快淘汰高毒、剧毒、高残留农药。全国人大代表张伯礼则提出,从源头治理的角度,国家要抓紧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的现状调查,加强综合治理,将源头堵住。
全国人大代表贾春梅认为,现在新技术运用、环境因素改变等,都给食品安全带来了不确定因素,面对这一形势,一些地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她建议,在刑法中增设“食品监管渎职罪”,规定比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更重的法定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