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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涛:篡改数据掩盖非法排污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7年06月27日18:13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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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6月27日电 (金晨)今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和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有关方面负责人就会议通过的两个决定回答记者提问。

会议中,有记者提问:这次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对防范监测数据造假作出哪些比较具体的规定,怎样解决大家都很关注的这个问题?

对此,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表示,此次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对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做了针对性的规定。不久前,中央深改小组也专门通过了一个文件,就保障数据真实准确、提高监测数据真实性、提高监测质量做出明确要求。

第一,所有的单位要履行自行监测义务,重点排污单位要安装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和环保部进行联网,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二,环保部门如果发现企业数据出现明显异常,要及时进行核查。

第二,企业要保证监测仪器的正常运行,禁止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此次修正案明确规定,没有安装监控装备、没有与环保部门联网、或者没有保证其正常运行的将被处以2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逾期不整改的,将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用篡改数据掩盖非法排污,由此发生污染的,根据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会构成刑事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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