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中国共产党新闻强国社区论坛政务通博客微博育儿宝E政播客SNS人民电视|群众路线网人大政协工会妇联科协 设为首页|网站地图

人民网首页 新闻专题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数据库2019两会调查中国人大60周年纪念专题

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决定期限拟延长至2020年

2018年02月23日19:23    来源:新华社     手机看新闻

打印网摘纠错商城分享推荐      字号

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记者刘慧)《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23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根据决定草案,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决定在实施期限届满后,拟延长二年至2020年2月29日。

受国务院委托,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说,通过两年的努力,证监会在完善市场制度、健全市场机制、规范市场秩序、增强市场诚信、强化市场监管等方面,为稳步实施注册制改革创造了较为有利的条件和环境。

同时,他说,目前在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交易者成熟度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与实施注册制改革不完全适应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

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该授权决定将于2018年2月28日到期。

刘士余说,为了使继续稳步推进和适时实施注册制改革于法有据,保持工作的连续性,避免市场产生疑虑和误读,并为修订证券法进一步积累实践经验,建议授权决定实施期限延长二年至2020年2月29日。

刘士余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继续积极创造条件稳步推进注册制改革,条件成熟时适时向国务院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责编:冯人綦、曹昆)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