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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管理法草案初审:拟实行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2018年12月23日22:04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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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23日电 (栗翘楚)今天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京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草案拟实行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按照规定投保。

在疫苗监管方面,草案规定,国家拟实行疫苗全程信息化追溯制度。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统一的疫苗追溯标准和规范,建立全国疫苗信息化追溯协同平台,整合疫苗生产、流通、预防接种环节追溯信息,实现疫苗可追溯。同时,草案规定,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相应系统,与全国平台衔接,实现疫苗最小包装单位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全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此外,草案规定,国家拟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实行居住地管理,儿童离开原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此次草案还建立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在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草案规定,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撤销药品注册证书,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疫苗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

(责编:冯粒、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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