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陈灿)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5日分组审议耕地占用税法草案与车辆购置税法草案,常委会委员普遍赞成草案二审稿,赞成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法律草案。
刘修文委员说,建议在草案中以附表的形式明确规定平均税额。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所附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可以直接作为耕地占用税法的附表。廖晓军委员同样建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中,所附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可以直接作为耕地占用税法的附表,技术难度并不大,有利于增强立法的规范性,并且在实践中平均税额与税额幅度的标准相衔接,没有频繁的单独修改过。
鲜铁可委员提出,对耕地占用税法有关法律责任的条款,建议再做补充完善。草案第15条只规定了纳税人、税务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建议将其他的相关部门,如自然资源、农村农业、水利等部门的配合协作责任给予明确,特别是要明确自然资源部门不执行“先交税后用地”这样一种政策应该负什么责任。
张光荣委员说,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开展建设的前置条件应明晰规定,草案第10条第2款“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中“其他有关文件”的表述过于模糊,给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建议将“其他有关文件”删除,或者明确由何种文件作出何种规定。
贾廷安委员说,耕地占用税法和车辆购置税法都是由条例上升为法律的,上次经过讨论修改,现在已经比较完善稳妥了。耕地占用税法草案第2条规定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而第7条第2款规定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水利工程和农田水利设施的内容是有交叉的,一个是免税,一个是每平方米征收2元耕地占用税,建议对这两个名词的内涵做个界定,免得在执行中出现麻烦。
邓秀新委员说,车辆购置税是按照买车的价钱征税,照顾了军车、警车、救护车等,从保护环境角度看,大排量应该多征税,小排量少征税。通过税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朝着节约方面发展,应该鼓励买小排量车,在税收上给小排量车的用户优惠,引导大家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