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7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宪法宣誓仪式举行。手捧宪法的礼兵,从全国人大代表厉莉身边经过,护送宪法走向宣誓台。庄严的国歌声中,厉莉热泪盈眶,“作为一个心怀法治信仰的法律人,那一刻我的感受很难用一个词来准确形容,应该是一种充满希望的神圣感和使命感。”
2018年1月30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厉莉得知自己当选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今年,是厉莉履行职责的第二年。身为金融法庭的庭长,如何有效规制违法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稳定运行,始终是厉莉履职过程中关注的焦点。
厉莉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唐婕摄)
调研2018: 深入基层 坚定履职信心、决心
“去年,我最关注的问题就是规范民间金融与打击非法金融。”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厉莉提出的三个建议分别是在刑法中增设非法放贷罪、在民法典中区分经营性借贷和一般借贷、打击虚假诉讼。
为了更加全面、深入了解民间非法放贷的现状,两会结束后,厉莉参与了由最高院组织的相关调研工作。厉莉与四级法院在五省调研过程中,和小微企业、小贷行业、金融监管部门以及法院各个审判部门的代表们充分的沟通交流讨论。
厉莉深刻体会到了调研对于代表履职的重要性。她发现,各方代表普遍认为,正规的民间融资可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和问题。但是,非法放贷行为会扰乱市场正常运行。“小微企业向非法放贷主体借贷不仅不能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甚至可能引发资金链断裂,形成恶性循环。”厉莉介绍说,“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很多企业破产的第一步是从借高利贷开始的。”
这些鲜活的一手素材,坚定了厉莉继续呼吁规范民间金融的决心和信心。
履职2019:完善建议 补充规制手段
“打击非法放贷,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是各行各业、各个视角的共同期待。”通过调研,厉莉得出结论。
在调研中,厉莉发现来自不同领域的调研对象都期待打击民间非法放贷行为。最出乎厉莉意料的是,小贷行业的代表对规制行为的建议非常拥护:“他们认为现在很多活跃的所谓‘小贷公司’不是真正法律意义上的小贷公司,而是以小贷公司名义对外经营,却没有申领小贷公司牌照、没有在国家监管部门的监管视野下从事经营性信贷业务的‘小贷公司’。这些公司的不当行为,损害了行业的市场声誉。长久以往,将造成劣币驱逐良币。”
如何通过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为金融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厉莉在今年的建议中对此进行了进一步完善。
“去年我的建议主要集中在非法放贷行为事后评价的立法供给缺失问题上——行为发生了,在刑法上应该对这个行为予以什么样的评价?在民法上应该对借贷效率予以什么样的评价?司法裁判通过这种评价来引导后续人们的行为。”厉莉表示,事后评价仅仅是规制的一种方式和手段。从完整的角度上来说,规制手段是要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方面。“今年,我在去年建议的基础上,也是在调研基础之上,把对于民间信贷市场的治理和规制的问题予以了完善。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两方面来考虑,在去年的事后评价手段的基础上,从事前持牌审查、事中的执法监管两个角度补充完善。”
此外,厉莉今年还将围绕民法典物权编和合同编、法院设置、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提出相关建议。
生活中厉莉:将青春献给公益
“人只有为别人做点事情,才能证明自己的价值。”这是厉莉经常挂在口头的一句话。
“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法官”、“全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这些荣誉正是对厉莉最好的肯定。
工作中,厉莉是个扎扎实实的“实力派”;生活中,厉莉将青春给公益事业。
2002年,刚毕业的厉莉登记为一名骨髓志愿捐献者。5年后,中华骨髓库的工作人员告诉她,患有白血病的小女孩桑桑需要她的帮助。厉莉毫不犹豫地进行了骨髓捐献。不幸的是,2009年,桑桑再次发病。如果此时捐献骨髓,已过而立之年的厉莉,就必须将“生子计划”搁浅至少两年,将面临高龄产妇的危险。但是,在丈夫的支持下,厉莉很快做出决定,第二次捐献骨髓。“只要孩子能够平安康复,其它事情可以慢慢来”,厉莉从奉献中得到了满足。
厉莉的爱心举动很快在同事间传开。许多人受到鼓舞自发地加入到志愿服务的行列。2009年9月,以厉莉名字命名的志愿服务团队“房山法院厉莉爱心团队”成立。此后,厉莉带领爱心团队积极投身于助学济困、抢险救灾、助残敬老、绿色环保等公益事业。如今,厉莉爱心团队从最初成立时的40余人已经拓展到了200余人。
“公益应该大众化,公益只有走进老百姓每个人的心间,在社会上形成一种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氛围才可以做好。”从厉莉坚毅的脸庞,看到的是炽热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