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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处罚信息泄露,鼓励社会办医

2019年12月24日11:16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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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24日电 (梁秋坪)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四审稿23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

此前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三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建议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经过研究,草案增加规定,一是国家建立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采取措施,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等服务。二是国家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及其保障体系,采取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实行康复与教育相结合。三是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设施。

为了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草案四审稿还增加规定:一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施联合惩戒。二是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信息保障措施不健全导致医疗信息泄露等情形,增加规定罚款处罚。三是对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或者以欺诈、串通投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竞标的违法行为,除对相关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法定代表人等责任人员增加规定罚款处罚。

此外,草案四审稿还明确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树立和践行对自己健康负责的健康管理理念,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管理,形成健康生活方式。

在对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四审稿进行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已经比较完善,建议审议修改后提请此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委员杜玉波表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卫生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对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做好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提供法治基础和法律保障具有重要意义。草案已经审议三次,经反复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审议通过。

委员肖怀远认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我国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母法,规定的内容比较宏观,因此保证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专业领域的立法和配套制度建设。他表示,虽然我国现行法律中已经包含了涉妇幼保健、老年人、残疾人康复等领域健康问题的法律规定,但仍然有一些领域存在制度上的空白点。建议相关部门加快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配套的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确保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各项规定能够落地实施。

此外,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社会办医话题,陈竺副委员长建议将草案第41条第1款修改为“国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各种类型的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他认为,随着健康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社会办医日益成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和有益补充,在当前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公立医院的情况下,加强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的合作,不仅有利于满足中等收入及以上群体对多层次、多元化、个性化医疗服务的需求,也有利于推动医学科技的创新,进而辐射到所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同时还有利于培育壮大幸福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责编:邓志慧、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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