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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香港、澳門、台灣記者領取証件的通知

2015年02月28日09:13    來源:中國人大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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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獲批准採訪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和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的香港、澳門、台灣記者,請於2015年2月27日(11:00—21:30)、2月28日(9:30 —21:30)、3月1日(9:30 —17:00)到梅地亞中心二樓銀沙廳領取會議証件。

  屆時須出示本人報名時登記的有效身份証件。如為他人代領,須出示被代領人報名時登記的有效身份証件或本媒體公函。

  新聞中心地址:北京市復興路乙11號(進北門)梅地亞中心

  聯系電話:68525900,68522334(傳真)

(責編:劉茸、盛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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