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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生法草案: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明確禁止代孕

2015年12月21日14:55    來源:人民網-中國人大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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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2月21日電(楊孟辰)今日上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在京召開,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李斌在會上作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草案”)的說明。

根據草案內容,如果本次常委會表決通過修改,“全面兩孩”將從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草案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明確禁止代孕

此次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修改主要有兩方面內容:一、草案明確全國統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地方可以結合實際對允許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體辦法,草案同時明確,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二、關於調整完善獎勵保障等計劃生育配套制度,一方面修改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保障措施,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定,同時明確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法律修改前按照規定應當享受獎勵扶助的計劃生育家庭老人、獨生子女父母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父母可繼續享受獎勵扶助。另一方面是根據事實全面兩孩政策的新形勢,規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同時根據生育政策的調整,配套推進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改革,刪除夫妻應當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等帶有強烈服務色彩的內容,規定夫妻自主選擇避孕節育措施。

草案明確“禁止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並增加“未經批准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胚胎的”、“實施代孕的”三種情形作為追責條款。

委員會:建議做好配套政策銜接工作

教科文衛委員會在對草案的審議報告中指出,修正案草案的有些內容還需要進一步研究。調整生育政策不僅需要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還要重視解決相關具體問題,如社會撫養費征收、流動人口管理、計劃生育家庭的獎勵政策、失獨家庭的社會保障、計劃生育服務的改善等,同樣涉及一些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修訂問題。建議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繼續深入貫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並抓緊做好有關法規配套政策的銜接工作,使新修正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能得到正確、全面地貫徹實施。

(責編:李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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