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2日15:52 來源:人民網-中國人大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12月22日電 (李楠楠)為深入貫徹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確保民族地區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2015年對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由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組織實施。這是31年來常委會第二次就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實施開展執法檢查。
2015年12月22日,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向巴平措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向巴平措介紹稱,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語言文字和宗教信仰受到尊重,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目前,全國5個自治區、30個自治州、120個自治縣(旗)的自治區主席、自治州州長、自治縣(旗)縣(旗)長全部由實行區域自治的少數民族公民擔任。同時,注重合理配備實行區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干部,切實保障自治機關各民族的平等權利。
每個民族都有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少數民族干部和人才培養受到重視,目前,我國少數民族干部已達到290多萬人,比1978年增長了3倍多。包括5個自治區在內的13個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招錄公務員時都結合實際專門制定了針對少數民族考生的照顧措施。155個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數民族干部比例,大都接近、有的超過少數民族人口佔當地總人口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