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2日15:53 來源:人民網-中國人大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12月22日電(趙恩澤) “2014年末,全國地方政府債務余額15.4萬億元。”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今日表示,目前地方政府債務規模較大、增長較快。
今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工作報告,主題為“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
全國人大預算工委報告稱,2014年地方政府債務余額15.4萬億元,比2013年6月底淨增4.5萬億元,增幅達到41%左右。2014年地方政府債務余額是2014年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1.2倍,約為2014年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和國有資本經營性支出決算總數的86.3%。
報告指出,由於現行工作考核評價制度強調GDP增長,導致地方政府舉債沖動較難扼制。舉債往往給本屆政府帶來政績,而償債責任大多留給下屆政府或寄望上級政府救助。這種舉債權利與償債責任相脫節的狀況導致有些地方債務風險意識薄弱,“重借輕還”的傾向尚未真正扭轉,短期內以需求為導向大量舉債,加大了控制地方政府債務規模增長的難度。
報告提出,地方政務償還債務仍然主要依靠土地出讓收入和“借新還舊”。但由於近年房地產市場走弱,土地出讓收入大幅下滑,加之銀行理財、信托產品等“影子銀行”渠道也日漸收緊,地方政府還債能力明顯減弱。調研發現,有的地方政府甚至還債利息也無力償還,有的地方已經連續幾年出現逾期債務。
報告建議,嚴格按照債務警戒線來審批新增地方政府債務,已經超過和接近警戒線的地區,要嚴格控制增量。督促各地方政府制定本地區存量債務償還計劃並向同級人大或常委會報告。
報告還建議,建立對違法違規融資和違規使用政府債務資金的懲戒機制,將領導干部任期內地方政府債務指標納入考核體系,離任要審計,終身要負責。
報告建議國務院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的2014年地方政府存量債務情況,對債務規模較大、債務風險較高的地區看展專項調查,處理一批典型案件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