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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生法解讀:我國初婚年齡太高 晚婚假被法律取消

2015年12月27日17:54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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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2月27日電(記者 劉茸)全國人大常委會剛剛表決通過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在今天會后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衛生計生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表示,當前的男女初婚年齡已經到了25歲左右,初育年齡到了26歲以上,針對這種新的情況,國家不再專門鼓勵晚婚晚育。

修改前的計生法規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這一規定在修改后變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張春生今日明確表示,晚婚獲得的婚假延長已被法律取消。但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無論是一孩還是兩孩,甚至合法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長生育假的相關獎勵及其他相關的社會福利。

他說,當前的男女初婚年齡已經到了25歲左右,初育年齡到了26歲以上,針對這種新的情況,國家也不再專門鼓勵晚婚晚育,因為年齡太大,對於母嬰的安全、保健、高齡產婦的身體健康等方面都不利。總的來講,新法還是鼓勵大家按照政策生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而確定自主採取相關的避孕節育措施,自主安排家庭生育計劃。

(責編:張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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