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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是一部兼具實體法、程序法和組織法的綜合性法律

2020年07月01日09:58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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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7月1日電 (梁秋坪)今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有關情況。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發布會上介紹,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一部兼具實體法、程序法、組織法三類法律規范內容的綜合性法律。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共六章66條,分別是第一章總則﹔第二章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機構﹔第三章是罪行和處罰,有四類犯罪﹔第四章是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第五章是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第六章是附則。

據沈春耀介紹,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主要包含以下六個方面內容:

第一,明確規定了中央人民政府對有關國家安全事務的根本責任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第二,明確規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遵循的重要法治原則﹔

第三,明確規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機構的職責與活動的准則﹔

第四,明確規定了防范、制止和懲治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包括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這四類犯罪行為的構成及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第五,明確規定了案件管轄、法律適用、程序等內容﹔

第六,明確規定了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機構的名稱在法律中明確規定為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還包括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和國家有關機關在特定情況下管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情形和程序。

(責編:岳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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