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二人因“过桥米线”对簿公堂
2013年05月18日08:32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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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目击
时间:2013年5月17日 星期五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目击者:本报记者刘百军
过桥米线是云南省的一张名片,而经营过桥米线的“桥香园”早已为云南人所熟知,并于多年前走向全国。
自2011年8月1日,由于经营理念不同,“桥香园”做出了免去江勇副董事长职务的决定。2011年8月18日,哥哥江勇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状告弟弟江俊,认为“桥香园过桥米线”为兄弟二人合伙所创,向江俊及昆明江氏兄弟桥香园过桥米线连锁店索要红利3184万元。而江俊则认为企业自始自终都是自己的,江勇只是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一名高管,其2002年4月5日及之后曾将公司50%财产赠与哥哥,但现在则主张撤销。
今天上午,昆明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持续了4个小时,原被告之间就是否构成合伙关系进行激烈辩论。
原告: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原告江勇诉称,1988年,江勇与江俊兄弟二人在昆明创建了“桥香园”,两人秉承“同心同德,至亲至诚”的理念,至2002年已将一个街边小吃店发展到资产千万元的连锁店。2002年4月5日,江勇与江俊订立了《关于我个人财产的几点声明》,明确了江氏兄弟桥香园过桥米线连锁店资产为江勇、江俊所创。其所有资产,江勇享有50%,江俊享有50%。之后,原告江勇与被告江俊兄弟俩继续秉承“同心同德,至亲至诚”的理念,共同经营管理,投入大量有形和无形资产,包括由原被告共同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江氏兄弟桥香园”商标,该商标现已成为国家级的著名商标。
但自2008年8月江俊与其他人成立了“云南江氏兄弟桥香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至今,江俊利用掌控财务的权力,拒绝给付本应分配给原告的红利31841265元,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同心同德,至亲至诚”的理念,并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为解决问题,且不伤害兄弟之情,江勇曾多次找江俊协商,但结果不是被拒之门外,就是无果而归。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为维护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江勇诉至昆明市中院。请求法院确认原告江勇与被告江俊于2002年4月5日所立的《关于我个人财产的几点声明》及由被告江俊亲笔起草的协议合法有效;请求法院确认原告江勇与被告江俊各占50%份额共同共有并合伙经营“昆明江氏兄弟桥香园过桥米线连锁店”的合伙关系合法有效;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江俊及昆明江氏兄弟桥香园过桥米线连锁店在昆明地区所开分店向原告给付红利31841265元。
被告:撤销赠与财产决定
江俊及其代理人辩称:桥香园从设立至今,江俊是唯一的出资人;江勇在桥香园的身份是高级管理人员,而非合伙人;《关于我个人财产的几点声明》本质属性是遗嘱,不能确认合伙关系;“江氏兄弟”只是商标,不代表江俊、江勇之间存在合伙关系。
为此,江俊及其代理人提供了“桥香园”创立前后的工商登记注册的情况:昆明江氏兄弟桥香园过桥米线连锁店,于1995年12月25日成立,原始投入注册资金为31000元,挂靠于集体企业“昆明如意工贸实业总公司”。1999年6月1日,盘龙区政府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界定为个人资产44000元,甄别为江俊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昆明市五华区工商局的一份档案查询将该企业登记为江俊个人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
“因赠与的财产并未交付,我方依照任意撤销权的规定,依法予以撤销;长期以来江勇的所作所为置企业的生存发展于不顾,严重损害了桥香园的声誉以及赠与人江俊的利益,被答辩人按照法律规定,撤销赠与。《关于我个人财产的几点声明》和《协议》中江俊对江勇的赠与未经江俊妻子金艳碧的同意,属于无权处分。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江勇的所有诉讼请求。”江俊的代理律师表示。
激辩:是否属于合伙关系
“为什么要写下声明:常往省外跑,为防不测,对后事做出安排;与江勇发生分歧,他要解聘职业经理团队,所以给他一笔钱,也是感谢他对企业的贡献,条件是江勇离开桥香园。之后,江勇确实离开了桥香园。”江俊说。
“因为性格不同,我只负责内部管理,江俊负责外联,所以,连锁店基本上都登记在江俊名下。”江勇说。
“江俊是显名合伙人,江勇是隐名合伙人。”江勇的代理律师表示。
“江勇没有任何出资,其虽然作为企业高管参与管理并不能理解为共同管理,企业从未分配过利润,只是按月发给江勇工资,江勇也没有承担过公司的亏损和债务。所以,江勇根本不是合伙人,桥香园就是江俊的个人独资企业。”江俊的代理律师说。
“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担风险和共享利润是构成合伙的条件,二人关于我个人财产的几点声明的内容直接载明了合伙内容。因此,也才有了对合伙财产的划分。有三套房产登记在江勇名下,用于连锁店的经营,没有租赁协议,‘桥香园’也没有支付对价,这就是投资。而且,江勇还将房产抵押贷款用于连锁店的经营。‘桥香园’成立至今经营良好,哪来的债务和风险需要江勇承担?企业成立至今其利润一直用于扩大资产,一直没有分红。”江勇的代理律师回应说。
“担保人不等于投资人,房东不等于股东。”江俊的代理律师说。
最后,合议庭征求原被告意见,双方都同意休庭后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将择日进行宣判。
本报昆明5月17日电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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