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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长周强: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2014年03月11日02:16    来源:潇湘晨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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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法工作报告。他强调,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一年前的2013年3月15日,周强当选新中国成立以来第十任最高法院院长,亦是最年轻的院长。

  就在他当选的前两天,最高法工作报告获得605票反对、120票弃权,刷新了过去五年反对票的纪录。法院面临巨大压力,改革成为司法建设的不二路径。

  过去一年来,最高法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基调,平反冤假错案、力推司法公开,司法建设的点滴进步反映在司法实践的若干细节之中。

  强调律师地位

  3月3日,2014年全国两会正式拉开大幕。

  北京刑辩律师朱明勇来到重庆,为一起涉黑案开庭。这是他自薄熙来王立军事件之后,首次在重庆代理案件,代理的仍然是一起涉黑案。

  开庭前夕,朱明勇去了南川监狱调查取证,以证明其当事人与其被指控的一起命案无关。南川监狱也是曾经关押李庄的监狱。朱明勇上一次在重庆代理案件,还是2009年。当时,他与李庄并肩辩护,李庄是第一被告人龚刚模的辩护人,他是第二被告人樊奇杭的辩护人。此后发生的事情,举国震动,并成为标志性的法治事件:李庄被以伪证罪抓捕判刑,朱明勇则因披露樊奇杭的视频,逃离、躲藏。

  对于刑辩律师办案的风险,朱明勇常称之为“刀尖上跳舞”。重庆曾是他的伤心之地。“在薄王被抓之前,我根本就不敢去。”4年后再次踏入重庆,一些细节的变化,让他不再惧怕。“我去监狱调查两名相关人员的证言时,还得到了当地司法部门的配合,在法庭上,证据的关联性与客观性也被法庭采纳。”

  曾几何时,律师与法院的关系出现“冰点”。

  自2012年1月贵阳小河案庭审开始,律师群体在多起诉讼中屡屡被逐出法庭或被法院拘留,甚至被冠以“闹庭”一说。种种矛盾,让律师与法院之间难有信任,法律共同体出现裂痕。关于“整肃”死磕律师的传闻时有发生,典型的事件是:2012年8月,最高法在新的刑诉法司法解释第250条中规定,法院可以直接处罚律师。此条引发律界强烈反弹后被删除。

  如何认识律师在国家法治中的角色和地位,是影响律师与法院关系走向的“晴雨表”。在上任一个月之后的2013年4月17日,周强在最高法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上说,律师的参与,对于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法院要充分发挥律师作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在2013年7月4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周强强调法官既要坚持居中裁判,维护法庭尊严和庭审秩序,也要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保障律师阅卷、举证、质证、辩护等权利,特别是要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和代理意见,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平反冤假错案

  2013年3月底,浙江张氏叔侄冤狱的平反,成为关注中国法治进程的一个切口。此后,河南李怀亮案、浙江萧山案等多个案件纠错,平反冤假错案成为2013年中国法治的一个关键词。

  在北大法学院教授姜明安看来,短短数月之间,多个冤错案件集中平反,为近5年少见,可视为司法系统向外界释放的一大信号。

  5月7日,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最高法机关报《人民法院报》发文,提出“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姜明安认为,该文颇有“自我反思”的意味,法院并没有在冤错上给自己找借口,而是对“命案必破”政绩观、程序公正性等实际问题做了客观分析。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认为,最高法在冤假错案上的公开表态非常罕见,这与司法理念的新思路有很大关联。

  履新满月之后,2013年4月26日,在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会议室,周强邀请专家座议提升司法公信力。类似的座谈会并不鲜见,但此次会议却备受关注,成为法律界观察周强和最高法工作谋变的窗口。

  会议开始,周强开门见山:“我们请大家讲一些问题,我们抱着听的态度。”会上,17位法律学者、3位律师先后发言,司法独立、审判公开和律师权利等关键词屡屡被提及,其中不乏批评之声。

  次日,最高法公开宣示,促进司法公正、促进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促进案件审理公平正义将是最高法今后的工作主线。

  事后观察,一系列的冤狱事件并没有给司法造成太大的负面影响,媒体与司法反而达到了良好的平衡。一年来,政法机关的观念转型及媒体报道的法理普及,“疑罪从无”深入人心。

  在全国高院院长座谈会上,周强表示,纠正错案是司法自信的表现,也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2013年11月,在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的基础上,最高法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案件审理应以庭审为中心,要求改变“口供至上”做法,强化证据审查。

  理念的进步体现在司法实践细节之中。根据朱明勇2013年的办案体会,他发现,与过去流于形式的庭审相比,二审案件开庭比例已大幅增加,原本不打算开庭的案件,经律师与法官沟通,也开庭审理了,“我去年办的案件,二审几乎都开庭了,有的开了三四次庭。”

  破除司法神秘

  2013年8月22日,薄熙来案在济南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成为年中的一场法治大戏。

  该案一改过去“高官”受审的“半秘密化”,其开放的尺度大大超过公众预期。甚至连薄的辩护律师王兆峰也是在第一天庭审结束之后,才知道该案原来在进行微博直播。

  法治事件的波澜叠起,让王兆峰后来也感慨世事奇妙。重庆“打黑”的时候,他代理过涉黑案件;后来在辽宁锦州代理过的最大涉黑案也是王立军办的;再后来,他没有想到,自己竟会成为薄熙来的辩护律师。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认为,济南中院的审判实践赢得了压倒性的赞许。这充分表明,司法公开不仅不可怕,还能大大提升司法公信力。薄案审判公开已形成示范效应,为各地各级法院树立了司法透明的榜样。

  据知情人士透露,薄案庭审是否公开庭审,司法机关内部人士一度有不同看法,但周强力主公开。在2013年10月召开的全国第六次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谈及未来要让庭审实质化、不走过场时,周强几次脱稿谈到了薄熙来案。

  今年2月,周强再次公开谈及薄案时表示,它体现了我国的司法公正以及公开和透明,最高法一定会把司法公开进行到底。

  事实上,薄案的微博直播,只是2013年最高法力推司法公开中的一个方面。裁判文书上网、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成为近年来司法改革力度较大的亮点。

  “司法公信力危机,正是整个社会信任危机的一个侧面。”徐昕认为,2013年,周强担任最高法院院长后,基本工作思路就是通过司法公开、平反冤假错案等举措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3年10月,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可称为未来工作和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法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认为,新一轮司法改革呈现很明显的“自上而下”的特征,任务已经分下去,将有步骤地稳步推进,2014年将是攻坚之年。

  法院的“去地方化”与“去行政化”需要中央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认为,在人财物统管方面,需要顶层设计,而审判运行机制改革则需要摸着石头过河,两者结合,方向一致。

  “十八大以来,大的环境更有利于我们开展司法改革。”张立勇认为,法院的地位在提升,已经处于社会管理的中心位置,心态在变化,方向更明确,“我们原来搞的一些改革,还在摸索,甚至苦苦支撑的,现在一下子明朗了。”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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