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24日16:41 來源:人民網-中國人大新聞網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4月24日電 今天,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新聞發布會在京舉行,主要內容是介紹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及廣告法。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新聞發布會直播
發布會上,有記者提問稱,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規定不得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新法並沒有禁止以委托貼牌的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但2013年下發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意見的通知》明確規定,任何企業不得以委托貼牌分裝的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對於企業來說,究竟以新修訂的法為准、還是以更嚴格的規章為准?新法為什麼允許以委托貼牌的方式來生產?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滕佳材介紹,在2013年11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根據國務院的規定發布了一個公告,規定禁止以委托、貼牌、分裝等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該規定是根據2013年以前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以及當時的食品安全尤其是嬰幼兒奶粉行業現狀所做出的。一年多來,經過各相關監管執法部門的共同努力,該項規定對規范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經營、提高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質量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也達到了明顯的效果。新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明確了不得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主要是考慮僅採用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存在著很大的安全隱患,最主要的問題是這種分裝容易引起二次污染,特別是還容易讓一些不法分子在二次分裝過程中,造成非法添加、以次充好。另外,通過禁止嬰幼兒配方乳粉分裝的這種行為,有關部門還要鼓勵國內的生產企業集中力量提升研發能力和生產的技術水平,進一步保障嬰幼兒配方乳粉的質量安全。同時將結合食品安全法的貫徹實施,進一步研究完善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相關監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