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8月24日電(劉茸)今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下稱刑九草案)三次審議稿被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審議。如果該草案在本次常委會會議上表決獲通過,這將是刑法自2011年5月頒布的刑法修正案(八)以來又一次的重大修改。
在中央政法委等有關部門建議下,此次刑九草案三審稿將閑置貪污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的犯罪分子,即所謂“重特大貪污受賄罪犯”的減刑幅度。
根據刑法修正案(八),對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如果執行期間無故意犯罪,緩刑期滿后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后,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其實際執行刑期最短不能少於二十年。
但為了防止重特大貪污受賄罪犯通過減刑等途徑服刑期過短,三審稿增加了“終身監禁”規定,即對於此類罪犯,法院在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刑期時,可以同時決定對其期滿后終身監禁,不得再進一步減刑、假釋。
聚焦刑九草案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