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中國共產黨新聞強國社區論壇政務通博客微博育兒寶E政播客SNS人民電視|群眾路線網人大政協工會婦聯科協 設為首頁|網站地圖

新聞專題歷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數據庫2016兩會調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報道集中國人大60周年紀念專題

湖北自主創新促進條例草案擬允許科研人員在崗辦企業

2016年06月15日11:01    來源:法制日報     手機看新聞

打印網摘糾錯商城分享推薦      字號

  擔任領導職務的科研人員獲得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實行公開公示制度﹔科研人員可在崗創辦科技型企業……

  湖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近日審議了《湖北省自主創新促進條例(草案三審稿)》,草案就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與收益分配、激勵創新型人才等方面作出進一步量化規定。

  促進成果轉化

  研發團隊所得不低於70%

  一直以來,科技研發面臨著成果轉化難、轉化率低的現實尷尬。針對這一難點,草案設專章作出具體規定。

  在審議草案時,有的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出,解決科技成果轉換難問題,應當加大科技人才培養力度,賦予研發團隊更大的主動權。

  為此,草案明確,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利用財政性資金形成的科研成果,可以自主實施轉化,除涉及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和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外,單位主管部門和資產管理部門不再審批或者備案。

  同時,草案還規定,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採取科技成果入股、科技成果收益分成、股權獎勵、股票期權等方式對科研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進行股權的分紅激勵,促進自主創新成果轉化和產業化。

  根據規定,國家和省設立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科技成果以技術轉讓或者許可方式在本省實施轉化取得的淨收入,其研發團隊所得不低於70%﹔以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實施轉化的,其研發團隊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資比例不低於70%。

  成果轉化收入增加,如何防止擔任領導職務的科研人員濫用職權?

  草案指出,此類人員若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者對科技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可以按有關規定獲得轉化收益,並進行公開公示。

  有企業提出,要使科技成果轉化成生產力,科技中介機構的作用十分重要,應當增加相應的內容。

  為此,草案規定,要加強科技創新服務體系建設,支持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技術交易機構等發展,對承擔湖北重大科技成果轉化任務,或者在省內成功轉化科技成果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按照其投入金額的一定比例給與補貼。

  激勵創新人才

  科研人員可“兼職”辦企業

  科技創新,源動力是人才。

  根據草案,科研人員和大學生科研創新有望擁有更加寬鬆的創業環境,享受更多政策優惠。

  草案規定,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科技人員可以在崗創辦科技型企業或者從事技術開發、新產品研制、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等活動,所得報酬按照規定計繳個人所得稅后歸個人所有。

  經單位同意,科研人員可以在一定期限內離崗從事創新創業活動,期滿回原單位工作的,工齡連續計算,保留原聘專業技術職務。

  湖北省人大法制委員會有關負責人指出,這意味著科研人員可以理直氣壯地去落實科技成果“下海”創業,而不用害怕丟掉“飯碗”。

  此外,草案還對大學生創新創業作出具體規定。

  根據草案,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大學生創業指導服務機制,制定大學生創業政策措施,扶持大學生以創業實現就業。

  高等院校應當促進專業教育與創新創業教育的融合,開創創業指導課程、創業輔導,放寬大學生修業年限﹔大學生可以採取調整學業進程、保留學籍休學等方式創新創業,創業實踐記入實踐教育學分。

  為規范人才建設服務,草案還規定,要建立健全培養、引進創新人才的政策措施,並為創新型人才在企業設立、項目申報、科研條件保障、崗位聘用以及戶口、子女入學、配偶安置等方面提供便利條件。

  今后,符合條件的高層次留學人才以及科技創新業績突出、成果顯著的人才,將可享受高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科技人員參與企業技術研發、成果轉化應用活動的情況,可作為職稱評定、職務聘任的依據,並計入專業工作經歷,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可以破格評定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

  加大財政投入

  設立基礎研究專項基金

  有委員和企業人員提出,自主創新過程中應當發揮本級財政科技投入的公益性和引導性,同時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為各類創新創業企業和個人提供有針對性的資金支持。

  為此,草案規定,省人民政府應當設立基礎研究基金和科技創新基金,支持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以及科技人員等開展基礎研究和科學前沿探索,創造原創性成果,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應當完善創新創業投資、融資制度,培育和發展調試投資群體和風險投資機構,建立市場化長效機制,引導社會資本支持創新創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為支持種子期、初創期、早中期創新型企業發展,草案明確,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可通過階段參股、跟進投資、風險共擔等方式扶持創業投資企業,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創業投資領域。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對天使投資基金參股比例可達30%,其中省、市州引導基金與社會資本聯合設立的天使投資基金參股比例可達50%。

  針對中小微企業創新發展資金不足、貸款難等現實難題,草案提出,要加強中小微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發行主體發行中小微企業集合債券等企業債券品種。

  草案還鼓勵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中小微企業融資風險擔保補償機制,設立專項資金,為金融機構開展針對中小微企業的信用貸款、信用保險、股權質押、知識產權質押、創業投資等業務提供風險擔保。

  此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還可通過集中規劃建設生產和科研用房、盤活存量房、給與租金補貼等途徑,為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提供支持。(記者 劉志月 何正鑫)

(責編:劉茸、李婧)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